
首先看下面的定义:
%r用rper()方法处理对象
%s用str()方法处理对象
函数str() 用于将值转化为适于人阅读的形式,而repr() 转化为供解释器读取的形式(如果没有等价的语法,则会发生SyntaxError 异常) 某对象没有适于人阅读的解释形式的话, str() 会返回与repr()等同的值。很多类型,诸如数值或链表、字典这样的结构,针对各函数都有着统一的解读方式。
有些情况下,两者处理的结果是一样的,比如说处理int型对象。
例一:
1 2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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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回结果
1 2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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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一些情况两者就不同了
例二:
1 2 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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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回结果
1 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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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看一种情况
例三:
1 2 3 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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返回结果
1 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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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见,%r打印时能够重现它所代表的对象(rper() unambiguously recreate the object it represents)。